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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访事项答复书》的意见
2018-03-06 2760

各相关单位:

省发改委已对惠东县华业铸造厂等29家广东钢铁企业反映的问题作了答复(粤发改信访[2018]7号,以下简称“《答复书》”),现将省发改委的《答复书》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如对上述答复有异议需要协会帮助协调沟通的事项,请于3月20日之前报送至协会邮箱,协会将根据各企业反映的意见进行协调商议;

二、关于许可证问题,《答复书》中已予以明确回复:“据我委了解,受产业政策证明文件影响而未能办理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的情况极少。如有此问题,请有关企业径直向我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我们将及时予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据此,如需办理许可证的企业可按《答复书》的回复办理。

附件:《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访事项答复书》。


 

 

 

广东省钢铁工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

 

 

(协会邮箱:isiagd@163.com,联系人:韩莉莉,联系电话:37601600,188200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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