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钢 铁 工 业 协 会
简 报
内部资料
2018年第2期
协会动态
我会参加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召开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宣贯会
为指导各地和有关企业做好钢铁产能置换工作,严禁新增产能,1月31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联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在广州召开钢铁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宣贯会,原材料工业司骆铁军巡视员、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夏农巡视员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有关地方行业协会(省钢协刘意秘书长)、研究机构及20多家地方钢铁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系统解读了新修订发布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就各地前期已经开展的产能置换工作、下一步工作思路以及对新修订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理解进行了交流研讨。对严格把关产能置换方案、规范项目备案等严禁新增产能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产能置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要求,是巩固去产能成效的重要举措和促进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要认真履责,认真把关做好置换方案审核确认,确保产能置换不走样,要强化监管,敢于动真碰硬,确保置换设备退出到位,坚决严禁新增产能。
我会参加省节能中心组织召开的行业座谈会
2月8日广东省节能中心召开了“行业协会座谈会”;我会和石化、水泥、玻璃等相关行业协会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我省2018年节能工作有序开展的主题,会上省节能中心领导介绍了节能中心改制后的工作情况、编制行业能效对标指南有关事项改制等;此后,各行业协会进行节能工作经验交流,参加会议代表一致认为,各行业企业必须加大力度贯彻落实政府节能环保政策、措施,深入开展能效对标活动,促进我省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
企业信息:
韶钢炼钢厂多措并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韶钢炼钢厂日前召开党委(扩大)会暨安委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及具体措施。
2018年,韶钢炼钢厂提出以工伤事故为零为目标,以“持续高压严管,强化安全履职,员工自主安全”为安全工作主题,各级管理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100%履职,区域内隐患的管理改善及整改措施 100%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为零,严重险肇事故为零等安全管控目标。该厂同时提出八项安全管控措施:一是强化全员安全履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层级安全管理履职清单。二是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三岗”(岗位找茬、岗位对标、岗位提升)活动促标准化作业的作用,促进员工自主安全管理。三是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及力度,持续保持安全高压严管。四是继续强化检(定)修及技改项目全过程安全管理。五是强化危险源动态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六是加强设备本质化安全管控,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管理。七是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培训和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及应急处理能力。八是加强消防及治安保卫管理,加大对火灾隐患(特别是电缆防护及消防重点部位)的排查及整改力度。
韶钢炼钢厂完成水处理集中控制改造
韶钢炼钢厂根据运行车间三个水处理操作点较分散、人力资源没有得到最大限度利用的现状,日前通过两个水处理操作站移位搬迁,优化工艺流程,实现集中操作,完善设备自动化,提升劳动效率。
连铸水操作系统职能转移分散至每台连铸机中控室操作,撤销连铸水处理值班岗位,由各连铸机主控岗位覆盖,是此项改造的重点和难点。从去年12月起,炼钢一分厂连铸作业区积极响应,通过作业区集中培训、指派专人到公辅车间连铸水处理现场学习、连铸水处理师傅到岗位现场指导等方式,快速提升岗位员工水处理操作技能。目前连铸岗位操作人员已能熟练操作停、送水作业及设备的远程监控工作。作业区组织人员完成了相关岗位操作规程编写,并发动员工进行规程“找茬”,对规程进行多次修编并最终定稿,顺利完成岗位交接工作。
韶钢炼钢厂对水处理进行集中控制,进一步优化了人力资源,提升了设备自动化水平,降低了员工劳动强度,提升了生产效率。
钢铁信息:
2017年钢铁行业运行情况
2017年,全国粗钢产量83173万吨,比上年增长5.7%,增速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钢材产量104818万吨,增长0.8%,回落1.5个百分点。焦炭产量43143万吨,下降3.3%,上年为增长0.6%。铁合金产量3289万吨,增长0.5%,上年为下降2.8%。钢材出口7543万吨,下降30.5%;进口1330万吨,增长0.6%。铁矿砂进口107474万吨,增长5%。焦炭出口809万吨,下降20%。
钢材价格继续上涨。12月份,国内市场钢材价格综合指数平均为124.05点,比上月提高7.44点,同比提高24.58点。6.5mm高线、20mm中板、1.0mm冷轧板卷平均价格分别为4613元/吨、4341元/吨和5023元/吨,比上月上涨401元/吨、168元/吨和216元/吨,同比上涨34.7%、19.6%和6.2%。
工信部:2017年钢铁行业运行情况及2018年工作考虑
2017年,钢铁行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地条钢”得以全面取缔,企业效益显著好转,行业运行稳中趋好。但“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风险依旧存在,新增产能的苗头逐步显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等压力日渐突出,行业仍面临诸多困难。2018年,钢铁行业仍要坚定不移去产能,严防新增产能,着力推动钢铁行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规范经营,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7年钢铁行业运行情况
(一)超额完成去产能任务、全面取缔“地条钢”。2017年是钢铁去产能的攻坚之年,全年共化解粗钢产能5000万吨以上,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4亿吨“地条钢”产能全面出清,从根本上扭转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有效改善了市场环境,显著规范了进出口秩序,钢材质量明显提升,行业效益大幅增长。
(二)统计内粗钢产量创新高。随着“地条钢”产能退出,统计内合规产能开始快速释放,2017年我国粗钢产量8.32亿吨,同比增长5.7%,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考虑到大量“地条钢”产量未纳入统计范围之内,2017年实际粗钢产量不会高于2016年水平。
(三)钢材出口显著下降。2017年,我国累计出口钢材7543万吨,同比下降30.5%;累计进口钢材1330万吨,同比增长0.6%。出口价格明显提高,全年钢材出口金额3700亿元,同比增长3.1%;钢材平均出口价格4905元/吨,同比增长48.4%。
(四)钢材价格上涨较快。受钢铁去产能工作深入推进、“地条钢”全面取缔、采暖季错峰生产和市场需求回升等因素影响,2017年钢材价格大幅上涨。12月底,中国钢材价格指数为121.8点,比年初上升22.3点,涨幅22.4%,其中长材价格指数由年初97.6点升至129.0点,涨幅32.2%;板材价格指数由年初104.6点升至117.4点,涨幅12.2%。细分品种中,国内螺纹钢价格年初为3268元/吨,最高涨至5000元/吨以上,年底回落至4447元/吨,同比增长36.1%。
(五)企业效益明显好转。2017年,我国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6.74万亿元,同比增长22.4%,实现利润341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189亿元,同比增长177.8%。2017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的重点大中型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69万亿元,同比增长34.1%,实现利润1773亿元,同比增长613.6%。
二、行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防范新增产能压力增大。随着市场形势的好转,部分停产企业陆续恢复生产,企业主动退出意愿减弱,去产能任务越发艰巨。在高利润的驱动下,近期部分地区和企业又有了新上钢铁冶炼项目的冲动,存在打政策擦边球的倾向,产能反弹压力增大。严防新增产能将成为2018年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
(二)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压力攀升。2017年,“地条钢”产能在重拳打击下得以全面取缔,但随着钢材价格大幅上涨,“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可能性增加。近期,黑龙江、吉林等省已发生几起“地条钢”死灰复燃案例,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简称部际联席会议)针对案件查处情况向各地印发了通报。“地条钢”死灰复燃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三)短流程炼钢发展亟需理顺政策。集中取缔“地条钢”后,虽然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加大了废钢利用量,但仍出现废钢阶段性供应过剩的情况,废钢出口增幅较大,2017年累计出口废钢220.3万吨,而2016年仅出口1000吨左右。为适应钢铁行业未来发展需要,推动解决短流程炼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钢铁行业的“长短流程”合理布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等政策亟待理顺推进。
(四)钢铁企业环保压力不断增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钢铁行业错峰限停产,各地政府和钢铁企业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了不同形式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区域内钢铁企业产生深远影响。从当前看,采暖季限产50%的政策对改善大气环境效果明显。从长远看,环保政策的不断升级将倒逼钢铁企业实施环保技改,有利于钢铁行业可持续发展;倒逼京津冀等环境敏感地区钢铁产能向环境容量较大的地区转移,有利于钢铁行业布局优化。
三、2018年工作考虑
(一)精准施策,坚定不移去产能。抓好重点地区去产能,指导地方以处置“僵尸企业”、去除低效产能为重点,力争2018年提前完成“十三五”钢铁去产能1.5亿吨的上限目标。严控新增产能,指导各地对严控新增产能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把产能置换关,严禁以任何名义新增钢铁产能。
(二)多措并举,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建立健全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长效机制,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地条钢”高发的重点省(区、市),部际联席会议将于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督查。发挥负面警示作用,对涉嫌违法制售“地条钢”的行为,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加强研究,合理引导电炉炼钢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鼓励现有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转型为电炉企业。对不同地区新建电炉项目在产能置换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鼓励小型电炉企业联合重组和接收过剩地区转移产能,发展先进水平的电炉企业。推动相关政策修订,为短流程电炉炼钢创造有利政策环境。
(四)规范经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开展钢铁、焦化、铁合金行业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工作,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结合钢铁去产能、产能置换、采暖季错峰生产等工作,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对地方工作的指导,避免钢材价格大幅波动,努力维护行业平稳运行。
(五)积极谋划,推动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标准引领,探索钢铁产品分级、分类管理,着力提升钢铁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推进向中高端迈进。建立健全上下游合作机制,加快钢铁新材料产业化应用。积极推进智能制造,以试点示范为抓手,探索可复制经验和做法,加大行业推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