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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三届)中国不锈钢科技发展论坛展览和技术宣传征集通知
2023-04-21 451

“2023 年(第三届)中国不锈钢科技发展论坛”定于 2023 年 5月 25- 26 日 ( 24 日报到 ) 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金属学会主办,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金属学会特殊钢分会、中国金属学会不锈钢分会(筹) 、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承办。本论坛是中国金属学会面向国际不锈钢科技发展前沿、面向国家新材料重大需求、面向产学研用全产业链和创新链,围绕不锈钢原料、生产、加工、应用、回收以及不锈钢材料理论、设计、产品评价等搭建的高层次、综合性学术交流平台。

首届中国金属学会不锈钢科技发展论坛在山西太原成功召开。来自全国不锈钢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60 多家单位的 270 余位专家、学者、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营造了首届论坛的盛况。

第二届中国不锈钢科技发展论坛受疫情影响,通过线上方式成功举办。来自钢铁研究总院、东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上海大学、武汉科技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太钢、首钢、中冶等 20 家单位的 24 篇报告(其中特邀报告 9 篇)精彩纷呈,分别从工艺技术、产品开发、技术研究及先进装备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吸引了线上参会并参与交流讨论的国内外专业技术人员超过 7000 人次,盛况空前。

本届论坛主题为“双碳背景下的不锈钢科技创新”, 为 了更好地展示不锈钢生产和应用技术,诚邀相关单位在本届论坛设立展位或进行技术宣传,共襄盛会。


一、具体项目设置

1、展位

论坛期间将在会场周边设置展位或展桌, 为参展单位提供更多的交流与合作机会。

2、推广服务单项

本次论坛为相关单位提供多种宣传推广服务项目,包括:

1) 大会特邀报告(限1位)

2) 分会场技术宣讲 (15分钟一次)

3) 论坛开幕式前、茶歇期间视频播放论坛服务项目广告:

4) 论坛用包/资料袋印刷单位标识

5) 论坛用记录本

6) 论坛用笔

各类广告宣传彩页:

7) 论文集彩色广告页

8) 论坛手册彩色广告页(限3页以内)

9) 论坛资料袋内放置单独宣传彩页其他方式:待议 (可定制)

技术推广服务项目详细内容说明请见附件 1。


二、展位、冠名挑选原则

 请填写《展览与技术推广服务登记表》  (附件2) 发至邮箱: ldc@csm.org.cn (标题注明“不锈钢论坛登记表”), 确认服务项目并签订合作协议后办理汇款;

 挑选原则以正式与大会签订协议及缴费时间先后为准;

 展位按照先到先得选择展位;

 为了确保能够挑选到满意的展览位置和论坛时间段, 请尽快与展览和技术宣传负责人或论坛秘书处联系;

 相关论坛报告内容、仪器设备、出版物等展品需经大会批准方可参展。



三、付款方式

开户行: 工行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账户: 中国金属学会

账号: 020000070908911684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气象路9号院8号楼9层 010-65270210


四、联系方式

负责人:张 敏         联系电话:18610790757

                                邮    箱:90529305@qq.com


五、注意事项

1、取消、更改政策

参会企业如因特殊原因取消展位、广告或其他项目, 须以书面的形式向论坛秘书处提出申请, 通过其他形式取消一律不予受理。

2、免责声明

如论坛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延期或取消,包括但不限于病毒疫 情、地震、洪水、展馆的毁坏等, 大会组委会有权保留部分参展和推广服务金额用于支付前期筹备工作产生的开支。

3、法律责任

 合作企业在本论坛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广告的法律及有关规定。违法违规刊登广告的,大会组委会将报有关监管机构, 由监管机构进行处理,同时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

 未经大会秘书处允许, 合作单位不得在会前和会后开展其他活动。

 参展单位只能在自己的展位上展开活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占据展区的过道或其他地方。

 参展商应对自身的安全和展位内的产品负责, 主办方或场馆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 参展商在进入和离开时必须保证展位内的整洁。

4、设备管理

有需要向大会供应商租赁相关设备的公司请尽量于5月20日前完成预定,以便给大会的布展工作节省时间。参展商也可以自行准备参展所需的设备器材,设备使用安全性和可靠性由参展商自行负责, 但组委会保留对参展商自行准备设备器材的监督和审批进场的权利。

5、损毁

参展单位须承担修复场所或更换任何损坏或损毁物所产生的费用,无论损坏或损毁由参展单位自身、其代理者、合同单位造成还是由这些代理者或合同单位聘用或代表其从事活动的任何一个人或一些人所造成。

6、转租展位

未经批准,参展单位不得将其展位转租给其他单位。若非同单位,一个展位不得与他人或其他单位分享。

7、消防规定

所有参展单位必须遵循下列消防规定。对于不执行规定的参展单 位,消防单位将有权拆除其展位, 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展位内搭建用品必须为不易燃易爆材料。展位内一律不得使用汽油或酒精类易燃物品;展位内一律不得使用高压和电子高热物品,例如高压、水银灯和电熨斗等。展厅内一律不得吸烟。




附件 1 :推广服务项目详细内容说明

附件 2 :展览与技术推广服务登记表



中国金属学会  

2023年4月11日


详见附件。

   附件